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白色耳机里单曲循环着林志颖的那首《十七岁那年的雨季》,那个时候听起来确实乏味,但就因那个名字,所以就一遍又一遍地听着,固执地在十七岁的时候提前回味着未来的记忆。十七岁的时候总感觉自己比别人大一点,比别人成熟一点,那些雨季里的矫情是不适合自己的。那个时候偶然看见一对情侣在树荫下亲吻,不会好奇,也不会脸红,仅仅觉得太好笑了,怎么会有这么搞笑的事儿发生在我的身边。就这样别扭地想着,然后痴傻地想着未来的那个他,再不自觉的就会把某一个少年规划进自己的未来里。
我的母校历史悠久,植被繁多,也很茂盛,处处都有高大的古木,幽深的竹林。教学楼两旁有很多笔直的银杏树,那个时候我最爱的就是坐在窗边发呆,等待着冬去春来,等待着老枝抽绿新枝发芽,脑海里总是浮想联翩,想着遥远的未来,想着无尽的远方。好希望像树枝上的鸟儿一样自由自在,想上天就振翅高飞,想下地就蹁跹而下。
那个时候真的很天真,骄傲而又自信,总觉得自己就是主角,有着所有老师的关爱,有着其他同学所羡慕的成绩,有着无所不能的资本。我高傲而又冷漠地拒绝着一切自以为是的热情,总是想着“非无脚下浮云闹,来不相知去不留”,总是有着道不同而不相为谋的观点。现在回忆起来是多么的幼稚可笑,可是那样的笑话却是自己愿意甜蜜一辈子的永远,那些不谙世俗的矫情真的只能停留在那肆无忌惮的过去。
十七岁啊,那个不可一世的无法回去的过去,总是充满了无限的生机,充满了所有美丽的幻想与期望,也充满了深深的黑暗与腐朽。
谁的青春不腐朽?是的,哪有那么纯洁得一丝不染的青春。十七岁那年是我活得最混沌矛盾的一年,也是我整个青春最放肆的一年,在最正确的年华我做了最错误的事情。那一年我迷恋上了网络小说,就像一个缉毒警察好奇毒品一样,尝试了就一发不可收。白天我依就扮演的是乖乖学霸,夜晚便沉沦腐朽,前期还能维持学霸的良好形象,后期便面目全非。做了十七年的好孩子,坏孩子的魅力将我深深吸引,叛逆来得这样悄无声息,我在欢喜与不安中往返着,腐朽的味道来得猛烈而火辣,没有救赎的沉沦让人可怕到绝望。慢慢地我开始害怕挣扎在白昼与黑夜的交替中,想出去,也想留下,做不到两全其美,矛盾在心底打架,痛苦也在心底蔓延。
正如郑愁予的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我招摇过市的十七岁,回忆起来并不后悔,那些痛苦,那些美丽的错误,让我无限感激。在未来的无数日夜里,我无比庆幸曾经经历过的黑暗,如果没有过去的那些沉沦,我不知道如今的我是否还会有那些成熟圆润的光环。那个腐朽的,糟透了的雨季,虽然苦涩,却是如此的甘甜。
多年后再次回忆起,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可能是喜欢上了憨厚朴实的你,而爱上的却是锋芒毕露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