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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天女木兰

发布:2015/7/10 11:50:38  来源:曹妃甸报  浏览次  编辑:张丽云
 谢谢啦,我发了一个抱拳的表情。

  客气啥,我们还得谢谢你呢,要是你不去,我们就都不去了,我们共同拥有了这么愉快的一天。鹿真会说话,她让我感激之外又倍觉温暖。

  接到律师的电话,说让我们明天去律师事务所找她时,我大脑里第一反应就是:明天去看天女木兰的计划要破产了。一天时间我都闷闷不乐。同时反省自己,作为一个农村家庭妇女,把跟挣钱过日子无关的事看得这么重要,真是罪过。傍晚又接电话,明天不用来律师事务所了。说实话,对看天女木兰几乎失去热情。

  我,确切的说是我们,在跟一家公司打官司。从前以为法律是严谨得无懈可击的,发生这事后才知道,其实法律还存在着那么多有待完善之处。终于体会到,作为老百姓,要跟有着政府背景的公司打一场官司时,那种力量的悬殊,那种作为弱势群体的弱。

  认识了个别领导,对他们口口声声坚决维护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竟然是那么无视。事发一年多了,我们这四十多户人家,仅仅为了一个诉讼权,整整奔波了一年。一群人像废弃的篮球被相关部门踢来踢去,像一群麻风病人,被个别领导嫌弃。其中艰辛外人很难体会。

  还是去吧,去深山幽谷放松一下。也只有在大自然面前,才会有真正的平等。大自然,他不会因为你是高官权贵向你谄媚,也不会因为你是平头百姓对你板起面孔。

  两辆车像两只笨拙的甲虫缓慢爬行在山路上,季节正好,两旁青山苍翠欲滴,形态各异的石头点缀在绿树和流水之间。两段古长城遗址分别伫立在路两边,每一块秦砖都有一个古老的故事吧?也不知道它们这样沉默了上千年以后还记不记得。或者,这么多年过去,它们早就学会了有选择的记得或者遗忘。忘记血雨腥风硝烟战火,忘记厮杀喊打,只记得秦时明月,汉唐清风,一切都如同从未发生过,如此最好。

  这是第三次来花场峪了,前两次均未看到天女木兰。按理说,来花场峪即使没看到天女木兰也不算虚度时光,这样美的山色,在家里是看不见的。

  鹿说天女木兰已经开了,但是除了少数几个人,很少能找到。

  拨开丛林灌木,绕过挡路的巨石,沿着溪水,攀岩石海……真是风光在险峰。摄影师勇哥在石海摔了一跤,健硕的身体噗通一声跟这些寂寞了上亿年的石头亲密接触,为了天女木兰,他说不疼!鹿曾经是户外驴头,如今一场手术过后成了孱弱的病猫,走上一会就赶不上大家了。我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今天为了心目中神圣的天女木兰走在一起,这就是缘分吧。

  天女木兰,只生长在海拔800米以上,太古第四冰川纪遗留的物种——跟“幸存”相比,我更喜欢用“遗留”这个词。所谓有幸,其实也要求它本身有这个资质才能留下来。想那遥远的太古冰川纪一定比极地的冬天还不知要冷上多少倍,一个物种需要怎样的素质怎样的坚持才能熬过来,几千万年后仍然生机勃发,仍然在春天打开生命的美丽和芬芳?

  天女木兰,的确是一种有灵性的物种,她以怎样的姿态和高度俯视着仰望她的人们,这很能开启和提升人类的认知和体悟。

  回来的路上迎面碰上了一群来自东北的驴友。不用问他们也是为天女木兰而来。

  我忽然自私的想,不能让别人再来了,知道的人越多,天女木兰的处境就越糟,真怕那圣洁的花儿枝叶儿会给人攀折了。更怕有人会为了开发破坏了她们的生存环境,她们那么稀有珍贵,对环境要求那么高……山下那个走进花场峪看到的第一处美景,已经被人以开发的名义给破坏了,原生态的好山好水之中在盖一栋别墅,俨然把大自然留给全人类的美景当成了自己的私家花园——我甚至开始多此一举的跟后来的人们说:兄弟姐妹们,看看就行啦,千万别攀折她们,她们太珍贵了。

  然后觉得自己真是杞人忧天。

  谁都有追求美的权利。天女木兰,至少在今天,在走上这条路的所有人心目当中都是圣洁的,是大家心目中共同的女神。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喧嚣浮躁的世界里,但大家都在追求着相同的东西:美食,美服,美宅,美景……对这些美好不断追求不断接近之后,会进而产生对语言文字之美,思想情操之美的追求吗?但愿人们能在对美的不懈追求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

  天女木兰超凡的美丽,高洁的品性震撼着所有人。许多年过去后,也许我会忘记眼前打的这场官司,但我会清楚记得我曾经来的经历。

  对我来说,寻找天女木兰,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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