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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军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提案调整《公司法》

发布:2013/3/1 12:34:50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小米”雷军:我们的天使投资人不够多

一人身兼数职,全国人大代表雷军被业界称为“IT劳模”。实习生 王飞 摄

人物素描

雷军,金山软件董事长、小米科技创始人。他还是知名的天使投资人,凡客诚品、拉卡拉等知名的互联网企业都有他的投资。一人身兼数职,雷军被业界称为“IT劳模”。

在参政议政方面,雷军也不是新手。他曾任两届海淀区政协委员,去年当选北京市人大代表。在今年1月的北京两会上,他带着一份媒体关于“公司注册难”的报道上会,以自己在业界的切身感受,呼吁缩短优化高科技企业工商注册流程。

今年,雷军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他希望在5年的任期内,有机会和其他代表一起推动中国的《公司法》做一些调整,使其更与国际接轨。

“《公司法》某些地方与国际脱节”

新京报:这次你会带着什么样的建议上会?

雷军:国家曾出台重点软件企业的扶持政策,进入“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税费减免。但随着中国软件企业的不断成长,一些公司为了专业化,分拆出多个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中只有一家能享受“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的优惠。这样的政策,与软件企业日趋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不相适应。我们了解到这些问题,希望与政策制定者沟通、解决问题。

新京报:未来5年的任期你有什么打算?

雷军:我有一个愿望,希望5年任期内推动对《公司法》进行一些调整。我们的《公司法》有一些不完善之处,某些地方与国际脱节。

举个例子,我是天使投资人,你有一个好的创业想法,我投100万元,只要10%的股权,你出点子出技术,占股90%,这样的做法听起来没什么问题,实际上很可能操作不了。因为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有要求,这就导致我投资100万元,必须先给你90万元,然后我拿10万元,占股10%。如果公司开张第二天你不做了,我的100万元就变成10万元了。

在国外一些地方,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类似的问题就很容易处理。国外还有“优先股”的概念,如果公司被并购或清算,我有优先清偿权,我先拿回我投资的100万元,剩下的部分我们再9/1来分。如果《公司法》能做一些小小的调整,不仅对科技行业,对整个商业领域都会带来影响。

“做天使投资人尚未成为风潮”

新京报:近年来,国内的科技创业风起云涌,但与美国硅谷相比还有差距,你觉得差距主要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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