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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店国庆休假7天 因未发货赔3万违约金

发布:2012/10/10 11:07:57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南都讯 记者杨亮 网店国庆七天放假歇业,却要赔偿三万多元违约金。珠海一淘宝店主自称遭遇恶意买家,趁网店放假,故意拍下大笔订单,然后利用淘宝“买家拍下订单付款后,商家必须在3天内发货,否则支付成交额的30%作为违约金”的硬性条款,套取巨额违约金。

规定:3天未发货要支付违约金

珠海保健品商“十八篮”在淘宝的网店负责人陈女士说,9月30日网店开始放七天长假,并在醒目位置打出红色广告,提醒买家9月30日至10月6日该店暂时停业,“7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只接单不发货,统一7日发货”。

7日陈女士突然接到淘宝通知,称国庆期间因违约,已自动从该网点的2.5万元保证金和支付宝账户中扣除了多笔违约金,总计3万多元。查询后台才发现,9月30日晚开始,突然有买家拍下该店多款保健品,总计十万余元,付款后立即申请了退款,并且于3天后以该店没有发货为由索要违约金。淘宝随后按照相关规定,自动从网店账户中扣除这笔钱。

疑惑:买家联系电话大多打不通

陈女士怀疑遭遇了恶意买家。网店后台交易数据显示,自9月30日23时18分至10月3日19点03分,先后有24人次在该店拍下订单,付款后即申请了退款,并在三天后纷纷提出索赔违约金。

从买家名单看,有些人是重复下订单,最多的三天内先后购买了四次。还有一些买家除了姓不同,名字都一样,登记的发货地址门牌号都显示是邻居,留下的联系电话有些只是个位数不同。南都记者逐一拨打,除了一个“180****7056”的号码外,其余均“关机“或“已停机”。该号码主人表示根本不认识下单者,从未在网店购买过保健品。

律师:这种买卖关系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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