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曹妃甸区发放首笔奖金鼓励举报违法
发布:2016/8/29 11:45:06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张 伟)近日,河北唐山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群众举报的辖区内某水产冷冻厂使用违禁品泡制海货事件进行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向该举报人发放了285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奖金。据悉,这也是该区实施《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后,兑现的首笔奖励。
4月8日,该举报人拨打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反映柳赞镇一家水产冷冻厂使用违禁品(火碱、双氧水)泡制海货。当天,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第三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抽样检验,该厂生产的象拔蚌不合格。经立案调查,该案件货值金额达9504元。根据《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相关规定,该举报人的举报行为符合三类举报(提供查办线索,但未对违法事实进行核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举报奖励金额按该案件货值的1%~3%计算。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在案件查处完结后,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金发放到了这名举报人手中。
为了让广大群众敢于举报、放心举报,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严格的举报保密制度。该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拨打省投诉举报电话、登陆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官网或关注公众号“曹妃甸市场监管”,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