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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公安局公布“三场小学生被拐骗事件”真相!

发布:2016/5/18 11:14:06  来源:中国曹妃甸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曹妃甸区公安局
关于第三农场中心小学“丁某某被拐骗事件”的调查报告
 
  近日,曹妃甸区公安局迅速行动,及时查处了一起虚构事实,制造谣言的事件。
  5月13日15时,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常坨派出所转警:2016年5月12日中午,第三农场中心小学学生丁某某(男,13岁)在学校附近险些被两名男子强行带走。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派员展开工作,并第一时间赶赴第三农场中心小学。在校长及班主任的陪同下,对当事学生丁某某进行了询问。丁某某自称:5月12日13时30分,其在上学途中遇到两个陌生男子,开一辆面包车,二人将其拦下后,自称是其父母的朋友,并说其姥爷发生车祸现住院抢救,要带丁离开,遭到丁拒绝,二人欲强拉丁上车,因正巧有人路过,两人才开车离去。根据丁某某的陈述,侦查人员于当晚7时30分找到了涉事车主霍某某(男,39岁,唐海镇人)。霍称:5月12日,其确实到过三农场拉脚儿,在返回唐海途中,在三农场中心小学附近看到路边有一学生,遂摇下车玻璃问其是否到唐海,得到否定回答后驾车离开。当事二人回答出入较大,侦查人员又连夜再次找到丁某某,在其家长和亲属的陪同下对其进行了询问。此时,丁某某才终于承认说谎:当天没有人强行要将他带走,一汽车从他身边经过并问他是否到唐海,他回答不去后该车就离开了。到学校后他向同学和学校编造了“险些被拐骗”的谎言。
  丁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其因不满14周岁法律规定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已经对其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致使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提示:任何公民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不制造谣言,防止不实信息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二0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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