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治安分局查处一起强奸幼女案
发布:2016/5/13 10:42:48 来源:曹妃甸公安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家庭疏于性教育,女孩易受伤害:
“警察同志,我孩子离家出走了,你可一定要帮帮我啊”,2016年4月的一天下午,居民李某某来到垦区分局所属派出所求助,称女儿离家出走,担心女儿出事,来派出所求救。值班民警接求助后,一方面安排警力查找其女儿线索,找李某同学及朋友打听李某的去向;一方面组织派出所警力分区域对辖区内的旅馆及网吧进行梳理查询。
当晚23时许,民警发现李某与王某某(16岁)在一起,经与王某某的父亲联系,得知王某某长期有家不回,民警在王某某时开机时关机的状态下,不断的与王某某联系。凌晨5时许,王某某将李某送回家中,民警将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初步审查,王某某交代说:李某是被其朋友刘某某带走的,三人均系朋友关系。获此情况后,民警将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刘某某(男,19岁)与李某刚刚相识一周,在事发当日下午16时许,以搞对象为名,将李某带至某旅馆的房间,且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
因李某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刘某某涉嫌强奸幼女,目前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