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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唐山1570辆“冀O”车换“便装”

发布:2013/9/26 17:03:5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9月底前,我市1570辆“冀O”号牌车辆将全部更换为普通民用号段。

  当天下午,记者在车管所看到,一位民警正在从一辆黑色轿车上卸下“冀O”号牌,他只是众多前来更换“冀O”车牌的民警之一。在取消“冀O”民用专段号牌办公室门前,民警已经排起了长队。工作人员介绍说:“‘冀O’车更换的普通民用号段车牌与社会车辆选号资源是共享的,没有专用号段。”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正忙着受理“冀O”车换牌业务,回收上来的“冀O”号牌堆成了小山。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冀O”号牌车辆要先验车,然后再办理归档、打印临时号牌、选择普通民用号牌等业务。

  据介绍,按照上级机关总体部署,我市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取消全市所有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冀O”号牌,全部更换为普通民用或警用号牌,切实解决“冀O”号牌使用混乱、开特权车等突出问题。取消“冀O”号牌工作按照准备、回收号牌、换发号牌等步骤展开,至9月30日,我市1570辆“冀O”号牌车辆将全部完成换牌工作。

  工作中,我市以公、检、法、司、安为单位,统一收回“冀O”号牌和车辆行驶证,不能及时换发普通民用或警用号牌的车辆由市车管所核发临时号牌。对申请换发警用号牌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填写《警车号牌审批表》,按照警用制式车辆标准进行车辆外观喷涂,查验车辆,完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办理警用车辆号牌。 “冀O”号牌换发普通民用号牌的,一律使用现有号牌资源,通过自编自选或随机选号确定号牌号码,不单独设置号牌专段,坚决防止变相形成“特殊”号段。同时,严格车辆报废规定,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冀O”号牌车辆,一律送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办理注销登记。

  11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开展路面集中查缴行动,对继续使用“冀O”号牌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分、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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