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执法检查组视察法院司法调解工作
发布:2011/11/27 14:29:29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1月24日,县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十四人,在县人大常务副主任张印带领下,到我县法院检查指导司法调解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视察了唐海镇法庭、立案大厅、诉前调解中心、档案室等部门,查阅了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卷宗,观摩了庭审,听取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立铭关于司法调解工作的汇报。
杨立铭院长从贯穿司法调解意识、构建司法调解体系、提高司法调解技能三个方面对近年来县法院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做了详细的介绍,就当前法院司法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人员结构、大局意识、司法能力、调判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好司法调解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展望。
检查组一行对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一致认为,县法院在案多人少的困难条件下,牢牢把握县委中心工作,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不断加大司法调解工作力度,调解质量、调解率和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特别是总结出的 “调解八法”和场镇服务站、巡回法庭的设立,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服务民生和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对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案多人少、司法能力、调判关系、合力调处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张印主任对县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县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适时调整工作重心,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创造性的开展司法调解工作,有效的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张印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新型案件的调解能力,努力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二要继续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真正落实到保障和服务民生中去。三是强化执行力,提高执结率。将调解从民商审判向执行环节延审,强化执行和解,实现终极和谐。四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帮助,形成合力,为县域政治经济“融入新区、一体发展”, 共同 推动“经济强县、乐居唐海”建设进程做出新贡献。
检查组一行先后视察了唐海镇法庭、立案大厅、诉前调解中心、档案室等部门,查阅了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卷宗,观摩了庭审,听取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立铭关于司法调解工作的汇报。
杨立铭院长从贯穿司法调解意识、构建司法调解体系、提高司法调解技能三个方面对近年来县法院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做了详细的介绍,就当前法院司法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人员结构、大局意识、司法能力、调判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好司法调解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展望。
检查组一行对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一致认为,县法院在案多人少的困难条件下,牢牢把握县委中心工作,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不断加大司法调解工作力度,调解质量、调解率和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特别是总结出的 “调解八法”和场镇服务站、巡回法庭的设立,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服务民生和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对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案多人少、司法能力、调判关系、合力调处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张印主任对县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县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适时调整工作重心,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创造性的开展司法调解工作,有效的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张印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新型案件的调解能力,努力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二要继续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真正落实到保障和服务民生中去。三是强化执行力,提高执结率。将调解从民商审判向执行环节延审,强化执行和解,实现终极和谐。四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帮助,形成合力,为县域政治经济“融入新区、一体发展”, 共同 推动“经济强县、乐居唐海”建设进程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