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正式通过国家海关总署验收
发布:2019/5/15 6:10:00 来源:曹妃甸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通讯员 吴铭)5月7日,国家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80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所名单的公告》,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进口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成为河北省既秦皇岛之后第二个获批进境水果指定口岸。
自2018年3月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进口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获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复筹建后,曹妃甸海关和综保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措并举,通过学习收集相关法规文件、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专家研讨座谈等方式,指导曹妃甸港区进口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使其满足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建设要求,历时8个月的口岸工程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完工。经海关总署考核验收组审核验收及不符合项整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进口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符合各项验收标准,满足进口水果的监管和检验条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项目由唐山曹妃甸综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设施包括:监管冷库1439㎡,冷链查验平台265㎡,查验场地3100㎡,查验专业技术用房160㎡,冷处理设施30㎡。可接卸菠萝、香蕉和车厘子等进口水果上百种。曹妃甸港区进口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顺利通过验收,为进口水果搭建了新的绿色通道,降低了水果经由天津、秦皇岛转运进入唐山乃至河北腹地的物流成本,将为唐山及周边地区消费者带来更多样、更新鲜的世界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