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2015/4/29 17:43:4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第24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市地税局、路南区地税局联合华北理工大学开展了“税收零距离”系列宣传活动,针对学生们关心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等问题开展热点税收政策辅导,为在校大学生送去了税法知识套餐。
据地税部门介绍,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大学生自主经营的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您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政策咨询,或关注“唐山地税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相关税收政策。
据悉,税收宣传月期间,市地税局还召开了税企恳谈会,举行了税收主题文学、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税收知识,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的关注和理解,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李娜 王伟 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