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对未年检机动车实施非现场处罚
发布:2013/12/20 11:56:3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钱春 季男 魏伟)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未按期年检的机动车上路一经被高清电子警察拍摄到,将被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并予以处罚。
据介绍,我市在路南、路北、开平、古冶、丰润、曹妃甸6区和高新、海港两个开发区的355个主要路口安装了高清电子警察附带卡口系统。近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拍摄到大量未按期年检的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后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可对未定期年检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3分。因高清电子警察对违法机动车的拍摄具有重复性,对拍摄到的未按期年检30天以上的车辆,将每间隔30天处罚1次。
交警提示,机动车不按期检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使用时间长的机动车,机械性能下降、部件老化,如不按期检验,潜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给安全行驶埋下事故隐患。
另外,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合同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发生交通事故时,未按期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期年检车辆丢失,也拒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