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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法官巧妙化解一起三角债务纠纷

发布:2013/6/21 17:55:2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曹妃甸法院民二庭年轻法官刘雪琳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巧妙化解了一起16万余元的三角债务纠纷。

  原告某广告装修有限公司为被告王某经营的火锅店装修,因被告王某认为装修有质量问题而拒绝付款,原告遂将王某诉至曹妃甸区法院,要求其支付装修费、人工费等费用共计16万余元。

  本案受理后,由民二庭优秀的年轻女法官刘雪琳主审,在审理过程中,因原告提交的装修预算书中并无王某的签字,无法证明王某对该预算金额是否认可。找到王某后,刘法官认真地了解情况得知,被告王某对原告提供的预算书基本认可,但辩称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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