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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即将开始

发布:2008/2/19 13:28:32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记者昨日从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8年《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即将开始办理,请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社区联系,按时参加年检。

  据了解,2008年《再就业优惠证》年检的时间定为2月26日至4月25日,参加年检人员必须在4月20日前办理完年检登记手续。年检的范围包括:2007年底前从唐山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并按规定已办理相应年度年检的持证者全部参加年检;逾期不参加的,《再就业优惠证》自行废止,且不再补发新证。

  此次《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方式分五种:(一)未实现再就业人员,持本人《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年检登记手续。(二)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持本人《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年检登记手续。(三)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持本人《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年检登记手续。(四)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没有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到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年检登记手续。(五)下岗失业人员被企业吸纳或从事公益性岗位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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