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
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委员长会议27日下午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委员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审议修改后,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表决。此外,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也将在人大常委会闭幕会上表决。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今日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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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中国将强化对微媒介管理
据新华社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27日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我国将强化互联网行业管理,修订域名、IP地址资源管理办法,提高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水平,并进一步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微媒介、即时通信、智能终端、应用商店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引导和管理,继续净化网络环境。
人民日报:虚拟空间离不开“现实规则”
互联网经常被称为虚拟空间,但活跃在其中的,依然是现实世界中的人。有人的地方就应当有规则和秩序,这早已是人类社会的常识,现实世界如此,虚拟空间也是如此。
互联网的无限开放性,使得它比现实世界更容易出现无序。这些年,网络平台上不时出现的淫秽色情、网络诈骗、造谣诽谤、网络水军,不仅扰乱了网络秩序,也对人们的现实生活形成了干扰。建立和完善虚拟空间的“现实规则”,推动网络文明健康发展成为共识和心声。
早在1996年,美国就明确将互联网世界定性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监控”的领域。在德国,宣扬纳粹思想的内容在互联网上无法打开。英国警察要求网吧保留对上网者行为的知情权。这些互联网发达国家的经验给我们以启示。在网络这一公共领域中,规则建立越早、发展越成熟,我们就越能兴利除弊、越能抑制“负效应”,释放“正能量”。
经济日报:网络经济也是法治经济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突出强调国家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并赋予公民必要的监督权及有关部门对网络活动的监管权。联想到早些时候国际电信世界大会通过的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性条约,可以看出,加强网络管理乃国际社会多数国家的共识。我国也在积极地撑起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维护网络运行秩序的“保护伞”。
网络经济也是法治经济,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与现实社会管理一样,既要依靠道德规范,更须及时设定法律界限。
当有关立法通过之后,我们关注的重点也应随之转到如何依法有效规范这个问题上来。就社会而言,应把信息作为一种宝贵资源,有序引导、合理利用;就企业而言,应依法拓展网络服务新业态,积极研发具备较高信息安全性与稳定性的技术产品,不断寻求新商机;就个人而言,在充分享受信息化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还应时刻提醒自己,必须遵循网络社会的行为准则与法律约束。既有助于虚拟空间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当成为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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