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大幅调整
发布:2012/2/2 9:58:2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昨日,记者从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在冀人社发〔2010〕10号规定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600元,即2011年冬季取暖期内按原标准领取取暖补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再加发600元。其中:2012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员,增加部分,2月份随养老金一次性发放;2月份(含2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