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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争创文明城]沿街各单位须设立文明劝导员

发布:2011/8/23 11:16:18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沿街各单位须设立文明劝导员

  市爱卫办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

  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含沿街门店)都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定。加强领导,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工作措施,认真管理,确保“门前三包”工作达标到位。

  全市沿街各单位(门店)都要至少设立一名文明劝导员(较大单位要设立2至3名),文明劝导员佩戴标志,认真开展创城宣传和义务服务,同时开展对公共场所吸烟,及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工作。门前卫生要达到干净整洁,达到无烟头、纸屑,无乱贴乱画,无乱倒垃圾,无设施破损,无乱停车辆,无乱摆摊点等现象。

  市、区爱卫办要组成“门前三包”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对区域内沿街单位(门店)“门前三包”自律情况和城管部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天进行工作总结,评出好、中、差的路段和单位上报市爱卫办。对“门前三包”差的单位,要依照《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对其进行严厉经济处罚。市爱卫办将定期评出“门前三包”最差地段和单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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