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批准曹妃甸设立两个保税仓库
发布:2010/3/2 11:34:29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石家庄海关正式批准曹妃甸工业区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和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此次批准的两个保税仓库位于工业区综合物流园区,采用“区中库”形式布置。其中,公用型保税仓库预计投资1.7亿元,封闭区域总面积为8.8万平方米,堆场面积为5.4万平方米,主要为国外铁矿石企业、国内钢铁企业及贸易企业存储尚未缴纳关税的进口铁矿石,为国内焦煤使用或贸易企业存储尚未缴纳关税的进口焦煤、原盐等,堆场堆存中转量预计达到每年200万吨。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预计投资1.5亿元,封闭区域总面积为9.3万平方米,堆场面积为4万平方米,主要是为国内钢铁生产及贸易企业存储已经办结海关手续但尚未出境的货物,堆场堆存中转量预计达到每年150万吨。两个保税仓库预计今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记者宝东、李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