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打击非法采砂纪实
近年来,随着我国沿海区域填海造地规模的不断扩大,作为造地主要构建物的海砂从分文不值转眼间身价倍增,成了某些想造地,却无砂可采地区的抢手“货”,变成名副其实的“黄金粒”。
在“黄金宝地”曹妃甸,海底储量极为丰富的海砂为工业区的围滩造地提供了充足的资源。而与曹妃甸近邻的一些地区也在进行着大规模的造地工程,但这些地区海域可采海砂量却极为有限。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船员开始到曹妃甸海域进行非法采砂。他们的违法行为,遭到了曹妃甸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
“黄金粒”诱发非法偷采
位于渤海湾的曹妃甸岛由古滦河长年冲积而成,是一个无人砂岛,亦称“沙垒田岛”,意为由流沙堆积起来的岛屿。岛周边及其表面粒径最粗,为中细砂,向海域推进依次为粗粉砂、细粉砂和黏土沉积。由此可见,在曹妃甸所辖的1800平方公里的广阔海域,海底储砂量极为丰富。
以2003年3月开工建设通岛路为标志,曹妃甸正式拉开大规模开发建设序幕。四年多来,曹妃甸的开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到目前牞曹妃甸填海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牞工业区初显雏形。
就在曹妃甸工业区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非法采砂船只开始出现在了曹妃甸的海面之上。这些昼伏夜出的偷采砂船大多是“三无”船舶,加之船主法律、安全意识淡薄,一般多采用就近取砂的方式大肆进行非法偷采。这种非法采砂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会对曹妃甸工业区的整体规划和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造成重大的危害,而且还会破坏曹妃甸海域原有的海洋动力平衡,改变曹妃甸海域洋流的流速和流向,危及深槽稳定。
偷采与反偷采的较量
对于海砂开采,早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就有明文规定:凡在我国邻海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察、开采海砂等矿产资源的,必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证。而无证开采者应按照《矿产资源法》第39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矿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以此为基础,曹妃甸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在其辖区海域进行偷采砂的违法分子给予了严厉地打击。
2005年12月,曹妃甸工业区建立了由安监局牵头,海警、边防、国土(海洋)、海事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组。他们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在原有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曹妃甸海域非法采砂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方案。对非法采砂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非法采砂人员的震慑力。并对工业区内采运砂船舶和采砂作业地点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先后向施工船舶发放加强曹妃甸海域海砂开采管理的两个通告2万余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办学习班对非法采砂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不仅如此,他们还适时组织了“5·17”“9·24”“黑沿子设卡”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曹妃甸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
在茫茫的大海上,打击非法采砂是异常艰苦和危险的。去年5月17日,在曹妃甸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工业区安监局、河北海警二大队、河北海事、曹妃甸工业区边防派出所、高尚堡边防派出所、柳赞边防派出所、滦南驻曹妃甸办事处联合执法,对曹妃甸海域位于东沙岛附近的非法采砂船舶进行联合整治。在执法过程中,海上突起大风,执法船不得不与非法采砂船一起在近岸浅海处抛锚避风。受到风暴影响,此时船上的通讯信号全部中断,执法人员无法与外界联络,而船上没有食物与淡水,就连睡觉也只能垫着救生衣躺在甲板上。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毅然顶住压力,分头对非法采砂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在夜间轮班对其值勤看护,防止船舶逃逸。经过努力,非法采砂人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接受处罚。第二天,在风力逐渐减小的情况下,联合执法组押着几条非法采砂船安全到达西河码头。经过那次联合行动,工业区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采砂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
打击偷采任重而道远
经过3年的努力,曹妃甸海域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12月至今,曹妃甸工业区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部门累计出航1100余次,航程2万余海里,共计6300小时,出动人员6200人次,检查各类采(运)砂船舶2500余艘次,强制驱赶非法采砂船舶2100余艘次,制止越界采砂、运砂860次,查扣并处罚非法采砂船舶97艘。同时,对非法采砂船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置,累计罚款252.8万元。目前,曹妃甸出现了非法采砂内运根本遏制、外运也得到了一定控制的良好局面。
虽然打击非法采砂取得了积极成果,但还是没有对其彻底根除。谈到今后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曹妃甸工业区安监局局长王会良如是说。除了进一步执行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打击措施外,还要根据目前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对有关措施逐步加以完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震慑非法采(运)砂船只,对违法者出重拳予以打击。让曹妃甸工业区在安全、和谐的建设环境中,成为渤海乃至中国一颗最灿烂耀眼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