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靖山就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发布:2008/10/13 13:04:28 来源:唐海政府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0月9日下午,我县召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改造协调会议,对今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改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靖山参加会议并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杨靖山指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是省、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项“惠民工程”,对于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建筑节能以及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按照唐山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和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三年内要完成对城区全部三层以上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同时公建单位、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其中,今年要完成对国税局住宅楼、交警大队住宅楼、房改办开发的裕华里8号住宅楼三个试点10316.79平方米的节能改造和对县地税局、国税局、新立小学、一中、第一小学、原财政局办公楼、原县委办公楼、农行曹妃甸支行等18个公建单位的供热计量改造任务。目前,距离年底仅剩三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全年既定改造目标,时间紧,任务重。
杨靖山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特别是列入改造试点建筑的所属单位(国税局、交警大队和唐海镇),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制定计划,统筹安排,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二是要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这次改造的重大意义和好处,尤其要向群众讲清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由国家财政、县财政和居民住户个人共同承担。改造费用是每平方米400元,其中,国家财政每平方米配套奖励54元,县财政每平方米补贴290.8元,居民住户个人每平方米投资55.4元。国家和县财政拿大头,个人只是出室内改造的一小部分。尽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要必保任务完成。建设规划局、鸿程公司等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改善供热条件、缓解供热压力结合起来,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结合起来,与改善城市形象和建筑物节能、落实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唐海县2008年度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在10月20日前拿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方案,10月25日前启动改造施工。18个公建单位的供热计量改造要确保在冬季供暖前全面完成,3个试点的节能改造要在12月中旬以前竣工并完成工程验收,改造资金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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