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工资增长将执行新的指导线
发布:2008/7/14 17:40:00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将执行25%、20%、8%新的指导线,该上、中、下三档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6个和3.5个百分点。
据悉,工资指导线中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确定的指导目标,下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按照此工资指导线,今年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20%,经济增长快的企业按照25%的幅度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按照今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对没有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或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指导和督促企业增加职工工资。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刘连宝处长介绍,对于企业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劳动监察条例》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当年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指导线或企业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予以警示通报,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全方位执法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
另外,因不可抗因素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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