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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推公选市财政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公告

发布:2008/4/7 18:01:39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推荐选拔(以下简称公推公选)市财政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资格

参选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基本资格

中共党员;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正县级干部或市委管理企业主要领导成员,副县级干部或市委管理企业副职领导成员需任领导职务2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

1.唐山市财政局局长职位:熟悉财经工作,在财税、金融等相关部门工作5年以上或任县级及相应领导职务后分管经济工作2年以上。

2.唐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位:熟悉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工作5年以上或任县级及相应领导职务后分管城市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在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提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应试者履行相应职务的基本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满分100分,占确定初步人选综合得分的3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初步入围人选。

(三)民主推荐。组织民主推荐会议,初步入围人选进行演讲,与会人员按职位进行定向定额推荐,并为参加演讲人员打分,占确定初步人选综合得分的70%。

(四)确定初步人选。按笔试和民主推荐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取前5名为初步人选。

(五)驻点调研。初步人选利用一周的时间,到拟选职位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六)演讲答辩,确定考查对象。初步人选每人演讲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委和民意代表现场打分,按82的权重计算得分,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查对象。

(七)考查。按职位分别组成考查组,对考查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查合格者作为建议人选。

(八)确定拟任人选。对建议人选由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在本市新闻媒体对提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十)依法任命。公示期后,对公示合格的拟任人选,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下载)一式2份,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6张同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装彩色照片。

(二)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至11日。

(三)报名地点:唐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市委主楼335房间)。

(四)联系电话:2802707;280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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