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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区

发布:2017/12/18 12:17:33  来源:曹妃甸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记者 刘晓静)近日,经省文明委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评选结果发布,我区榜上有名,荣获省级文明城区称号。

  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是全区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全区上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强力推进,实施了“创城领导小组+创城办+8个创建工作部+8个牵头单位+81个责任单位”的创建体系,形成“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创建”大格局,全区274个志愿服务组织+35888个注册志愿者+全体市民,汇聚成“创建”正能量。在“创建”中,曹妃甸人人都是参与者,从机关到社区,从干部到群众,大家一起以文明的姿态,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真正做到了“全民共创”。此次我区获评省级文明城区称号,正是曹妃甸全体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据悉,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评选工作从2017年9月起,省文明办委托第三方,按照从严把关、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的原则,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79个参评设区市和县级市、市辖区、建制县进行了综合测评。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据参评城市(城区、县城)的2016、2017年两年测评成绩和职能部门把关、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了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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