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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法院为菜农服务讨欠款获锦旗

发布:2016/1/8 14:22:06  来源:中新河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唐山1月8日电 日前,曹妃甸法院收到当事人韩某、郑某、张某送来的三面锦旗,上书“为百姓解困中之难 好法官;为菜农服务讨欠款 好公仆”的烫金大字,盛赞立案庭及十农场法庭三名法官司法为民的感人之举。

  原告韩某等三人均系曹妃甸区十农场菜农,被告李某夫妇是丰南区某村的蔬菜贩子。2014年1月,经中间人王某介绍,李某夫妇到三原告处购买蔬菜,以每斤一元的价格拉走三原告芹菜三万余斤,以未带现金为由,将菜拉走并没留下任何欠款字据。此后三原告一直向李某夫妇索要菜款,但因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催要一直未果。在村领导的帮助下,三原告与区法院立案庭取得了联系。当天下午,立案庭王斌、郑法官两位法官就赶赴十农场,向三原告了解情况,告知他们如何取证,如何维权。在两位法官的帮助下,三原告几经周折取得了李某夫妇及证人王某的字据,遂后诉至法院。

  立案后,此案由十农场法庭代理审判员丁聪主办。丁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立即传唤被告人到法庭接受询问。李某夫妇对三原告欠款之事先是否认,丁法官拿出了三原告后来取得的收条据理力争,证据面前李某夫妇终于承认了欠款事实。辩称自己为中间商,由于对方一直未支付款项,所以一直没能付款。随后丁法官多次找到李某夫妇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而要承担的不良后果。经过几天的努力,李某夫妇终于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分两次清偿了全部欠款。(曹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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