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今日7时起电子警察抓拍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
发布:2015/12/21 21:19:18 来源:唐山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相关措施要求,从12月21日7时开始,我市对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实行按尾号限行,当天限行车辆尾号为1和6。从当天7时起,交警部门将通过高清电子警察抓拍、民警现场处罚的方式对违反按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严格处罚。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如何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关于按尾号限行 这些问题你应该知道
1.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哪些尾号的机动车?
答:自12月21日7时起,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禁止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什么是“限内不限外”?
答:限行本地车(冀B号牌),外地车(非冀B号牌)不限行。
3.对于出租车、教练车是否限行?
答:由于上述两种车辆是营运车辆,所以不在限行范围之列。
4.车牌尾号为字母的车辆咋限行?
答: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
5.悬挂临时号牌车辆限行吗?
答:限行,限行方式同上。
延伸阅读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启动后,市区、县(市)城区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全市范围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Ⅱ级交通管控措施何时解除,本报将及时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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