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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检

发布:2015/10/23 9:58:58  来源:曹妃甸检务之声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最高检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纪律作风教育大会

曹建明强调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检

10月19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纪律作风教育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每个检察干部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检验检察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最高检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检。

曹建明说,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党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检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有了新的变化。但是,有的同志由于纪律意识松懈、自我要求放松,违反了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受到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最高检党组今年以来通报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再次告诫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高度警醒、举一反三,任何时候都要牢记纪律这把尺子,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抓好自身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首先是党组织的一员,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检验检察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最高检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首先从自身做起,守住底线、不踩红线。要突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原则、政治觉悟、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做一个清醒的“明白人”。要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自觉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纯洁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一尘不染。

曹建明指出,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严防“四风”反弹。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继续聚焦“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密切关注作风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要害、集中发力、持续用劲,努力根除作风顽瘴痼疾。纪检监察机构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守住节点、寸土不让,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曹建明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好。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主体责任,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机关党的建设,真正为全国检察机关当好表率做好示范。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高线”和“底线”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纪律和法律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信任和监督的关系,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实现监督全覆盖。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正人和正己的关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坚持严格执纪,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治“病树”,拔烂根,对有错误、有缺点的同志,早提醒、早纠正,决不能听之任之,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副检察长姜建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出席会议。最高检机关正处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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