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上调企业退休养老金 月均提高10% 4月底前补
发布:2015/4/15 16:20:59 来源:唐山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唐山市连续第11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比上年提高10%左右。
调整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据悉,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普遍调整包括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是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55元增加。挂钩调整是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退职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等群体,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今年4月底前补发到位。(记者 刘珲 实习生 王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