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彤兼任曹妃甸区委书记
4月14日,曹妃甸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省委关于曹妃甸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变动的决定。省委决定任命王立彤同志为唐山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和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立彤同志简介:
1986.09--1990.07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90.07--1992.09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教师
1992.09--1995.07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5.07--1997.02
浙江省温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科员
1997.02--1997.12
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科员
1997.12--2000.03
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
(其间:1998.10--1999.11挂职任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党委副书记)
2000.03--2001.06
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宣教室主任
2001.06--2003.01
浙江省洞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3.01--2006.11
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其间:2004.04--2004.11在浙江省第六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究班学习)
2006.11--2007.02
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02--2009.08
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08--2010.01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0.01--2011.06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06--2011.12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
2011.12--2012.02
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候选人、鹿城区委书记
2012.02--2015.01
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
2015.01--2015.03
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
2015.03--
唐山市委副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内容来自:曹妃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