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警方严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发布:2015/2/27 11:04:44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曹妃甸区公安局在三个月内成功破获6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进一步保障了区内食品药品的安全。
2014年12月1日,该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民警先后从曹妃甸区唐海镇两个保健品店,分别查获玛卡壮阳丹等36种假冒性药品及保健品,以及25种假冒性药品及保健品,一举破案2起。上述两家保健品店的经营者戴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张某(唐山市路北区人)现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归案。
2014年12月2日,民警从曹妃甸区唐海镇一间平房内查获大量疑似假药,后经省有关部门鉴定,其中28种性药按假药论处。在此销售假药长达17个月的孙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现已被取保候审。
2014年12月14日,民警在南堡开发区集贸市场例行安检时,在一摊点当场查获高效咳喘宁、万通筋骨贴等13种疑似假药,无销售许可证的摊主马某(唐山市丰南区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已被取保候审。经深挖,将卖给马某假药的张某某抓获归案,现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将他依法逮捕,一举破案2起。
2014年12月17日,民警从曹妃甸区唐海集贸市场一摊点发现复方特效关节灵等46种疑似假药,遂依法收缴。嫌疑人王某(唐山市滦南县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于日前被取保候审。
曹妃甸区公安局成立以来,时刻不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打击的锋芒重点对准食品药品农资方面违法犯罪,坚决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农资安全保卫战,竭尽全力剔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