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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本级去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5项

发布:2015/1/28 8:38:07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去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能由监察部门调整到机构编制部门。唐山市编办高度重视,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工作衔接,协调合作,大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市县两级工作体系。2014年5月,及时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进行了调整,明确办公室设在同级编办,并在市县编办设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科),明确工作职责,核定编制、配强人员,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架构全面建立。

  二是紧密衔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做到取消到位,承接有力。2014年先后2次共衔接国务院和省取消项目5项,下放项目53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在衔接下放项目中,25项由市直部门承接,14项实行市县分级管理,14项全权下放到县级。

  三是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实现重心下移、释利于民。积极推动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及时制定并发布《唐山市2014年第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市本级全年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5项,其中取消1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个子项;下放15项行政审批项目、11个子项及6项行政审批项目中的部分权限,17项全权下放到县级,15项实行市县两级分级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力度,组织开展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清理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通知》(唐审改办[2014]7号),对市本级37项非许可类审批,143项行政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设立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的一律予以取消、下放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部门日常管理、为上级部门服务等事项。

召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四是积极推动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全面激发城区活力。坚持重心下移,积极推进向城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对省指导目录要求的20项“规定动作”、必放权限,全部下放;对由设区市自行决定是否下放城区的16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14项;同时结合唐山实际,协调市国土资源局在省指导目录之外再委托下放3项权限。共计下放37项权限。

  五是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将权力放进制度笼子。在广泛深入调研、深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市直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前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梳理确认工作基本完成。

  六是改革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确保审批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对象更满意。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模式,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共减少申请要件65个,要件精简率达12.3%。同时,积极借鉴天津滨海新区先行经验,及时启动了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广泛征求基层、专家和业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获得河北省批复,正在按照方案步骤有序推进。

  七是依托网络红页,网上“晒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市政府各部门分别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基础上,唐山市对市直各部门权力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汇总,形成了《唐山市市直部门权力清单汇总》,发布在唐山市编办“网络红页”上,依托网络平台“晒权”,接收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切实维护行政审批新秩序。 (马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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