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1月23号,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树祥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富、周顺增、刘建敏、高树文,党组成员张印、孙兆品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和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克欣辞去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决定接受陈克欣辞去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周立军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翔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韩叶清等3名同志任职的议案》,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周立军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任命韩叶清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田、孙绪忠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会上,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代表作了就职表态发言。刘树祥向被任命人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希望被任命人员忠于职责,牢记宗旨,切实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依法履职,廉洁从政,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即,刘树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条件,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保证代表按时参会。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会前工作调研和视察,确保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加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符合实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会风、节俭办会的要求,认真做好会务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于广秋,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健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春林,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曹妃甸工业区、唐山湾生态城、南堡开发区负责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各农场、养殖场有关负责人及人大机关各委办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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