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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法院“三项措施”推进政府构建良好政务环境

发布:2014/12/10 16:01:58  来源:中新河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中新河北网唐山12月9日电 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打破“为审判而审判”的观念,前瞻谋划、务实创新,积极协同政府为区域开放开发开放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加快信息共享,促进系统间互联互通。曹妃甸区法院主动对接,打出了信息化建设、全方位监督、规范化推进的组合拳,以工作信息互通、重大决策联席会议、审执业务收据通报等形式与行政执法部门相互通报、相互移送企业违法信息,形成共同发现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的合力。

  自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来,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间配合更加密切,有效维护了区域经济秩序稳定。

  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企间互利互信。随着曹妃甸区的快速发展,行政案件类型呈多样化、新型化、复杂化的态势,行政案件上访申诉率居高不下。曹妃甸法院通过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对重大决策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评估、配合和救济制度,最大限度的通过调解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形成行政与司法的全面良性互动。

  今年1-11月份,曹妃甸区法院就调解行政争议41起,增进了企业与行政机关间的和谐互信,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增强投资者信心两个方面起到了双重效果。

  推行阳光审判,实现干群间互爱互尊。曹妃甸法院坚持公开审理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开庭前利用法院宣传栏,张贴开庭公告,吸引更多的群众旁听庭审,让双方当事人有理说在庭上,有证摆在庭上,让胜诉者高高兴兴,败诉者心服口服,旁听者明明白白,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和猜疑。

  2014年公开审理的安徽某劳务公司诉区人社局一案,由于区人社局、劳务公司、工人代表三方积极参与,把道理摆在面上,最终以劳务公司的撤诉结案。通过利用公开审理案件透明度高的特点,一传十、十传百,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刘春平 宋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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