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枪?一支枪牵出4个嫌疑人
这件事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7月31日15时30分许,曹妃甸区公安局巡特警、交警、武警、食药、治安等多警种,在沿海高速公路唐海北警务站联合执行暑期安保设卡任务,发现一辆可疑黑色广州本田雅阁汽车,进行重点盘查时,在仪表盘上方的一个纸抽盒内发现1支改装的发令枪,而且枪内有两发子弹,随时能够击发。
民警遂将可疑人员和车辆带到巡特警支队。经突审,车上的李某(男,39岁)等4人,均家住唐山市丰南区,当日上午由其中一人开车前往曹妃甸区唐海镇,然后在唐海镇吃了午饭,下午返回丰南途中,还没进入沿海高速公路就被警方擒获。民警审讯得知,那支改装的发令枪是李某的,但他却不是真正的枪主。
那么,枪的真正主人是谁呢?
就在此时,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出来了,这一改装后的发令枪具有杀伤力。据此,曹妃甸警方确认李某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专案组民警趁热打铁,和嫌犯斗智斗勇,很快攻破李某的心理防线,李某交代,枪来自一个姓张的朋友。民警果断出击,于8月6日将张某(男,36岁)从其家中抓获。经审讯,这支枪也不是张某的。
这支枪究竟是谁的?张某交代,是李某某(男,37岁)的。事不宜迟,办案民警8月7日将李某某从其家中抓获。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李某某也不是这支枪的主人,枪的主人另有其人。
这支枪到底是谁的?办案民警穷追不舍,从李某某口中得知,枪是从冯某(男,24岁)手中借来的。得知这一线索,民警赶紧一鼓作气抓捕冯某,孰料,多次对冯某抓捕未果。最后,慑于法律的威严,冯某于8月28日到警方投案自首。
经查,这支枪其实也不是冯某的。据他交代,他小时候曾看到过他父亲摆弄这支枪,但不让他玩,父亲把枪就藏了起来。大约在2012年,他收拾老房里的物品时,从一台旧缝纫机的箱子里发现这把已经锈迹斑斑的发令枪,觉得好奇,当天就偷偷拿给好朋友李某某看,问李某某这支枪是不是真的、还能不能用,李某某同样觉得好奇,当时就借走暗中把玩。而李某某又偷偷在好友张某面前显摆,结果,张某借走了这支枪,擦拭一新,藏在家里的卫生间。后来这支枪又到了张某的好友李某手中。
据冯某交代,这支枪是不是他父亲改装的以及从哪里来,因为他父亲已经不在人世,已无从考证。如此一来,这支枪在4个嫌疑人手中转来转去,最终落入警察之手。
这四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他们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刘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