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省审计3021个项目查出违规金额204亿
查出21个省直管县“问题”资金128.08亿元
2013年,河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1个省直管县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了33类问题,查出违规违纪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28.08亿元。
财政收支决算不实22.26亿元;私存私放以及“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共查出问题资金5.73亿元。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问题,涉及资金3.01亿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57亿元;欠缴、截留省级收入1544.92万元;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19.61亿元;其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9.39亿元。
审计过程中,共向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移送经济案件线索和其他事项23件,其中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3人。
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3年8月至9月,审计署按照国务院的安排,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2011年至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按照国务院审计工作方案“被审计单位填报,审计部门审核”,以及“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工作要求,全省共审计项目42176个,查实债务笔数116894笔。
审计结果表明,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
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截至2012年底,有6个市本级、15个县本级、252个乡镇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分别为2294.53亿元和142.76亿元,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截至2012年底,11个市级、59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795.52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3594.87亿元的22.13%。
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审计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方式、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违规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89.80亿元,部分地方违规将债务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12.01亿元和用于修建楼堂馆所1.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