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窗宽度缩水 业主告开发商索赔5万
导读:购房合同中白纸黑字写着宽度达2.2米的飘窗,交房时却发现只有1.1米,在多次维权无果的情况下,业主汪先生将合肥华地公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5月12日,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汪先生坚持认为开发商在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被告安徽华地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则表示公司无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飘窗缩水一半屡次维权无果
原告汪先生告诉新华网记者,2012年10月初,他与朋友一起来到合肥华地学府公馆售楼处,向售楼处工作人员询问了华地学府公馆所售楼盘的相关情况。
当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向原告出示了华地学府公馆B1—2平层壹号公馆的户型图,并极力向汪先生推荐购买1204室,推荐理由是该房屋南北通透,阳光充分,主卧有个宽达2.2米的飘窗,采光较好。
合同中的房屋户型平面图标注主卧飘窗尺寸为2.20米
在销售人员的游说下,2012年10月20日,汪先生再次来到合肥华地公馆售楼处,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汪先生购买华帝学府公馆商品房,建筑面积129.11平方米,商品房总金额为94万多元,同时,合同中的房屋户型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主卧飘窗尺寸为2.20米。
2013年12月30日,当汪先生前去验收房屋时,却发现房屋主卧的窗户被封了一半,原先合同约定的宽度2.2米变成了1.1米。汪先生认为,实际交付的住房不仅改变了户型的原始结构,采光效果也大受影响,而且仅有的1.1米窗户也不是飘窗,使得房屋视觉空间极其压抑,严重影响了该房屋的使用功能。
由于无法接受华地公馆的这种行为,汪先生和其他业主穿上维权衫在2013年12月7日、8日一起来到华地公馆售楼中心讨说法。但是华地公馆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答复,后来在僵持中现场人员与业主推搡起来,并动手殴打了部分业主。
一怒之下,汪先生选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2014年年初,汪先生委托律师将合肥华地公馆开发商安徽华地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购买的房屋与开发商约定及宣传不一致、华地置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为由,索赔50100元。
三位华地公馆业主出庭作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日的开庭中,有三位华地学府公馆的业主现身法庭,以证人的身份出庭参加诉讼。
原来这三人都经历了汪先生的买房遭遇,在购房时被销售人员用采光好、飘窗大的宣传所打动,等到交房时才发现自己所买的住房实际上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样,尤其是在主卧飘窗的宽度上,原先销售人员许诺的“2.2米大飘窗”,实际上仅有1.1米宽,严重缩水。
三位证人中,徐先生是原告汪先生的朋友,2012年10月份,就是在他的陪同下参观了华地售楼处,汪先生才下了买房的决心。在法庭上,徐先生表示自己可以证明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销售人员曾再三表态其所买的住房与汪先生的一样,在主卧里有个2.2米的大飘窗,但是实际交房时徐先生才发现自己和汪先生都上当了,卧室(卧室装修效果图)里的飘窗仅有1.1米宽,采光条件并不理想。
开发商坚持认为无过错
在5月12日的庭审中,被告安徽华地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坚持认为其开发销售的华地学府公馆小区符合建筑规划设计要求,不存在欺骗行为,因此也不需要对业主承担任何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原告汪先生所购商品房主卧飘窗被人为缩小至1.1米宽,被告代理人解释称这是消防验收的要求,“我们也是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去执行的,不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被告代理人对三位证人的证言提出异议,辩称出庭作证的三位业主都曾因为类似问题起诉过华地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有变相的利益关联,因此他们的证言在真实性、关联性方面存在疑问,不足采信。
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审理,原告、被告方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法官未就本案当庭进行宣判。此案后续结果如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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