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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放农村“房产证”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发布:2013/12/23 17:32: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报道,“听到广播后,抓紧带着身份证和房产证据到村里拿证,时间就一天”。今天,泰安肥城房管局工作人员抬着400多份房产证主动来到曹庄村给村民送证。

  7年前,曹庄村新村搬迁统一规划,每家一座二层小楼,小的一百多平,大的一百多平,村民住上了好房子。而今年,作为肥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发放试点村之一,全体村民在今天领到了房产证,户主和配偶每个人一个。

  为了尽快领导房产证,今天一大早70多岁的尹大爷来到社区排队。尹大爷高兴的跟记者说自己的房子110多平,在城市里相当于一个别墅。“把楼拉到北京去值200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尹大爷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

  为了了解农村房产证的用处,他特意咨询了房管局工作人员。“原来房子只能住,现在跟城市的房产证一样,可以搞经营,抵押贷款。”

  尹大爷一高兴,极力邀请记者去参观他家的独院别墅,三个厨房三个厕所的房屋,非常方便。回到家他急切的跟老伴儿讲房产证的用途,“咱的房子咱的权利,买卖就平等了”。看到一人一个本,老伴儿开玩笑问“咱俩要离婚呢”,而经尹大爷提醒,记者在录像呢,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据肥城市房管局副局长韩立勇介绍,集体土地房屋实现登记发证,体现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房屋物权的法律保护。日前肥城市向部分村民代表颁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已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权属调查23472户,调查面积达210.6万平方米。肥城市将在三年内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实现登记发证工作。

  据悉,肥城市于2012年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辖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六权”确权发证,构建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融资平台,逐步形成了农村产权制度的“6+1”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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