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持续三天严重污染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记者从10月19日召开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唐山已正式出台《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暂行)》,今后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唐山将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针对污染的不同级别,启动相应的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Ⅲ级预警
当预测本市未来72小时将出现持续三天及以上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天气时,发布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响应。
Ⅱ级预警
当预测本市未来72小时将出现持续三天以上严重污染(AQI日均值大于300)天气时,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响应。
Ⅰ级预警
当预测本市未来24小时将出现持续一天及以上AQI日均值达到500的极严重污染天气时,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响应。
根据AQI日均值和气象变化情况,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当预测到未来24小时后AQI日均值将小于200时,解除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域,重点是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所在城镇。
预案解读
从措施力度上看,《预案》根据不同的污染程度,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每天在唐山电视台晚间天气预报节目公布,信息内容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每天下午14:30会商后提供。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由新闻媒体随时发布。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预案》规定的步骤和措施执行。
Ⅲ级预警响应措施
当Ⅲ级预警发布时,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包括: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信息,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建筑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按本单位专项预案实施停产、限产不低于30%的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煤质监测,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减少二次扬尘;加强非煤矿山、煤场、粉状物料贮存场等扬尘污染源监管;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外,黄标车禁止行驶,全市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实行单双号上路行驶措施。
Ⅱ级预警响应措施
当Ⅱ级预警发布时,响应措施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建筑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8℃、冬季不得高于18℃;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停产、限产,降低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不低于50%的生产负荷;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全市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做好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暂停生产作业;增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清洗作业频次;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全市所有非煤矿山、粉状物料贮存场等扬尘污染源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不含超标排放公交车)以外,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双号上路措施;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Ⅰ级预警响应措施
当Ⅰ级预警发布时,除继续落实Ⅱ级响应措施外,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水泥粉磨站、轧钢等企业全面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