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贫弱群体 曹妃甸区建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发布:2013/7/1 12:16:2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长城网唐山7月1日电(王玲玲 秦有明 梁金凤)曹妃甸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为宗旨,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多措并举,开拓创新,为广大贫弱群体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逐步把老年人、未成年人、离婚妇女、残疾人、外来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适宜人群,放宽或免予其经济困难审查。在案件范围上,也从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六大项扩展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征地拆迁安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范围,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以场镇司法所为依托,在各场镇建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残联、工、青、妇、军等部门建立了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维护残疾人、职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在全区109个村设立142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区-场镇-村队三级网络,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推行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24小时开通“148”咨询热线、建立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相关法律程序协助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接待处理、紧急事项先行办理等八项便民措施。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做到“三个当天”,即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实行“八要八不准”,从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廉洁办案等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规范服务行为。建立了法律援助“准入制”和“点援制”由受援人自主选择信得过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13年上半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件,办结20件,为受援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4.28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