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买卖房屋起纠纷 曹妃甸区法院快调解
发布:2013/4/24 21:11:1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曹妃甸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七旬老人房屋买卖纠纷案。
据了解,去年原告刘某与本案被告的两位七旬老人田某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约定了房屋价款、交付日期及被告应承担的过户费用。但在房屋过户过程中,田某夫妇拒交过户费,时至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又迟迟不肯交房,刘某无奈只得诉至法院。
案件经双方同意,被移送诉前调解中心,由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资深法官郑世金主持调解。接手此案后,郑世金立刻行动起来,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谈心,了解情况。起初,双方态度都很强硬,刘某坚持要房,老人这边坚持说在卖房时少要了刘某6000元,因此拒不搬出,双方争执不下。见此情况,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郑法官料想到此事必有隐情,于是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双方邻里走访调查。不出所料,田某夫妇确有“难言之隐”。原来二位老人已在外地购房,因外地新房迟延交付,致使二位老人搬出后没有居所,所以想延期搬出。而刘某是外来打工人员,至今没有固定居所,一直租房生活。
了解清楚双方情况后,郑世金心里有了底。解决此案必须找到双方心理上的一个平衡点,既要照顾到双方实际困难,又要达到情理、道德乃至法律层面上的公平。郑世金仔细斟酌后,将双方困难相互告知,这是郑世金常用的“将心比心”调解法。双方得知情况后,各自站在对方的角度后退了一步,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