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2.1亿元
发布:2013/1/25 13:18:2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6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2.1亿元。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坚决解决好两个托欠问题。发生工程款拖欠时,将督促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拨付工程款。对不按期拒绝拨付的建设单位,责令其建设项目立即停工,对于已竣工的,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并且其有新项目开工建设时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不按期拒绝拨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其作为企业不良业绩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除责令停工外,一年以内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已发预售许可证的,临时收回预售许可证,同时暂停办理施工许可、竣工备案验收等手续。对属于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在农民工返乡前按合同或约定全额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拒不解决的,一是列入信用不良单位黑名单,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二是暂扣施工许可证、对其后续工程全部停工,待问题解决后再行复工;暂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是对外埠建筑企业暂停招投标资格或无限期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并将其违法行为函告其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市建筑企业发生拖欠问题,情节严重的将暂扣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证书,直至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