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快件处理有规定无监督
发布:2012/12/28 9:55:33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商报讯(记者 王璀一)快递企业被曝存在私卖“无主”快件的行为,让不久前刚被曝光贩卖快件信息的快递行业又一次成为众矢之的。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私分“无主”快件,从法律上来讲等同于私分他人财产,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制定相应的规定。
根据央视报道,申通速递、顺丰速运等企业存在私卖“无主”快件的行为。记者查阅今年5月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发现,自快递企业确认快件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将由快递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拆处理。能从拆出的物品中寻找收件人或寄件人信息的,应继续尝试投递或退回。除此以外,对于能够变卖的物品,快递企业应交当地有关部门收购,价款上缴国库,对于不能变卖的,则交由相应机关进行处理。
同时,记者注意到,早在2007年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就对于“无主”快件的处理有详细规定,但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处理“无主”快件有章可依,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因成本等诸多问题难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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