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排联赛罚单-恒大3外援+天津3人 各罚5000元
北京时间12月25日,中国女排联赛由于近期出现了一些俱乐部在比赛和训练中穿着与361°品牌冲突服装的情况。对361°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经组委会核实无误,根据联赛《技术手册》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广东恒大女排俱乐部和天津女排俱乐部进行处罚,恒大女排三人违规,每人罚款5000元,共计15000元;天津女排三人违规,每人罚款5000元,共计15000元。
联赛各技术代表,各参赛俱乐部:
361°中国排球联赛(2012-2013)已经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联赛的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展现出热烈精彩的比赛场面。联赛的顺利进行,离不开赞助单位的大力支持。
近期出现了一些俱乐部在比赛和训练中穿着与361°品牌冲突服装的情况。联赛初期,广东恒大女排三名外援曾穿着361°竞争品牌比赛鞋参加比赛;12月25日,361°公司向联赛组委会举报,天津女排有三人身着361°竞争品牌服装进行赛前训练,并在中央电视台《体坛快讯》节目中长时间出镜。上述两起事件对361°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经组委会核实无误,根据联赛《技术手册》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广东恒大女排俱乐部和天津女排俱乐部进行如下处罚:恒大女排三人违规,每人罚款5000元,共计15000元;天津女排三人违规,每人罚款5000元,共计15000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维护中国排球联赛冠名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技术代表作为组委会委派的赛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权代表组委会对赛区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服装装备。技术代表应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着装要求和规范,在训练、比赛过程中严格把关,出现违规情况时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在赛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情况报告组委会。
二、各参赛俱乐部须严格按照《技术手册》规定进行着装,杜绝在训练、比赛过程中穿戴其他品牌服装装备,尊重、维护冠名单位361°的权益。组委会将在全部比赛结束后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俱乐部队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将首先在联赛下拨经费中扣除。
特此通知。
361°中国排球联赛组委会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