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两家单位和一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
发布:2012/12/12 10:46:01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出色
我市两家单位和一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近日,国务院对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丰润区人社局宋洪斌分别受到表彰。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加快实现“全民养老”目标,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实事工程,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二是及时出台政策,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6个政策文件,提出了明确目标,对工作任务作了量化分解;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拿出6000万元,用于补贴自行试点县区发放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均高于国家每月55元的补贴标准;四是确保按时发放,我市建立了养老金预拨垫付机制,确保在国家资金未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实行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9.6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人数为83.6万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321万人,参保率达到96%,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适龄人口全覆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