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推进涉企“零干扰”提速审批效率
在着力改善发展环境活动中,在全区开展了“树正气、讲团结、促发展”“讲诚信、树品牌”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使其牢固确立诚信观念,养成诚信行为,努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把全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上来,为推动曹妃甸区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凝聚工作合力。
这区制定出台了《曹妃甸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五项制度》,积极推进涉企“零干扰、零收费、零罚款、零过错”,即:实行企业安静生产经营日制度,达到“零干扰”。每月1日至20日,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到企业检查(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和刑事案件外);多个部门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时,由区纪委监察局协调实行联合检查。执法单位需入企检查时,要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实行企业轻微违规首次不罚制度,达到“零罚款”。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视问题严重程度对企业作出适当行政处罚,处罚时必须由单位一把手签字,按自由裁量权最低进行罚款。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时,要于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备案。实行涉企收费减免制度,达到“零收费”。凡在曹妃甸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免除营业执照登记费、企业信息检索费、发票工本费、保存人事档案等费用。实行跟踪督察回访制度、达到“零罚款”。成立区发展环境咨询投诉中心,向公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受理违规执法和扰乱企业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根据各单位入企备案情况不定期到企业回访,在回访中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以抓审批服务“促”审批效率提速。创新审批模式,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探索推行重点项目审批会商会审制度,通过组织实施模拟审批、联合踏勘等方式,最大限度实现申报资料共享,解决部门审批互为前置、交叉审批问题,不断提升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规范审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对“三类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摸清底数,并按照设区市一级的审批权限,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搞好对接,积极争取上级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使更多审批事项能够在曹妃甸区办理;加强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政府形象窗口。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该审批处室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单位对入驻窗口授权到位)的要求,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深入落实审批服务提质提效十项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全面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