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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法院为推进两个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2012/11/13 0:25:5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立足贯彻落实河北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工作要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曹妃甸区法院更新司法为民理念,丰富能动司法方式,日前出台了《为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七大方面分三十三个小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两个环境改善的工作要求。二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民生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主动做好延伸服务。三是倡导护商安商导向,积极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辟涉及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等案件的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涉及区域企业的案件,促进区域企业健康发展;慎重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力争实现平稳过渡;加大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力度,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坚持支持与规范相结合,加强服务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四是预防化解民生类案件,努力创造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强化传统民事案件的审理,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公正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慎重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维护诚信、有序、健康的交易秩序;审慎处理因房地产政策调整引发的房屋买卖案件,维护正常房地产交易秩序;妥善审理好涉农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合法权益。五是抓好涉环保案件审判工作,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的各类犯罪,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妥善审理涉环保行政诉讼案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六是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立案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进和谐行政管理关系;规范行政案件协调工作,依法稳妥解决行政争议;发挥专业优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七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服务保障能力。以公正效率为核心,打造高效便捷的诉讼环境;加强组织领导,适应形势需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加强联动协调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发挥社会导向作用。

  此《意见》详实具体,全面规范了人民法院在改善“两个环境”中的重要任务和具体做法,为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大局发展指明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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