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环保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2012/8/10 21:13:2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依法禁止建设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项目,严防新污染源产生。二是寓服务于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模式,对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环保审批提前介入、专人领办、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尽早落地、达产达效。三是强化管理和验收。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跟踪管理服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档案,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边批边建、批了乱建以及长期以试生产名义拖延验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