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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曹妃甸工业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2012/3/13 18:32:0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曹妃甸工业区基准地价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予以公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曹妃甸工业区基准底价表

  Ⅰ级 Ⅱ级
码头用地 元/平方米 420 /
万元/亩 28.0 /
工业用地 元/平方米 192 138
万元/亩 12.8 9.2
商业用地 元/平方米 504 /
万元/亩 33.6 /
住宅用地 元/平方米 405 /
万元/亩 27.0 /

  基准地价内涵为: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1年1月1日;按商业、住宅、工业和码头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为40年、70年、50年、50年;容积率为2.0;商业、住宅用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六通”,包括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热,宗地内“一平”即场地平整),工业、码头用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五通”,包括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宗地内“一平”即场地平整),均质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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