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致全市驾驶人的一封信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致全市驾驶人的一封信
驾驶人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各位驾驶人朋友的依法出行和文明驾驶。
近年来,大家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你我同行,共创文明”全民行动中,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平台,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和有关部门携手推出了一系列面向驾驶人的文明交通公益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可以说,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持续好转、文明交通水平的不断提升,得益于广大驾驶人朋友的热情支持和参与。
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守法遵章、是否文明驾驶,直接关系着文明交通能否经得住检验。综观全市,交通违章、陋习还不时在道路上显现,如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争道抢行、不礼让行人、驾驶人乱扔杂物等。这些违章、陋习不仅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也严重影响着我市的良好形象。
驾驶人既是文明交通的创建者,也是文明交通成果的共享者。作为机动车驾驶人,不仅是具备了一种资格,更意味着要承担一份责任——为自己、为他人、为文明交通环境建设承担起责任。
汽车让出行成为一种快乐,快乐的前提是和谐——人车路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道亦有道,车亦有德。文明是和谐的基础,陋习是安全的隐患。摒弃驾驶陋习,携文明一起上路,和谐交通源于我们永远固守的自律。为此,我们向全市驾驶人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和传播者,谨遵《道路交通安全法》、谨遵驾驶人誓词;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礼让行车,按行车标志标线各行其道;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违法变更车道,不争道抢行,不违规鸣笛。
人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您的一份努力、需要您的一份行动。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文明交通环境,为我市早日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