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计生救助金”温暖困难家庭
发布:2011/7/12 12:19:3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唐海县十一农场占子井村的独生子女户冯路平,由于丈夫不幸意外死亡,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当她拿到每年1000元的计生救助金时,激动不已。
唐海县高度重视改善计生家庭的民生问题,提高奖励救助标准,扩大优惠人群。今年以来,县财政已拨付计划生育公益救助金50余万元,对614个计生困难家庭给予了救助。
为让计生困难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建立计生救助长效机制,该县2010年出台的《唐海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政策实施办法》中,对救助的种类及标准做了细化的规定。救助的种类多达10项,重点加大对伤、残、亡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如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子女的家庭,夫妻年满55周岁的,在市级公益金救助1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万元的一次性救助;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不再收养子女的家庭,女方年龄不足49周岁的,在未达到国家特别扶助之前,采取提前给予救助,每年每户给予不低于1200元和960元的救助,至女方年满49周岁止;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双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家庭,给予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救助;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双方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其子女未满18周岁家庭,给予每户每年800元的救助;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因子女或者父母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