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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大幅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2009/3/18 13:47:3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今年,唐海县大力实施医疗保险惠民工程,大幅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这县对城镇居民就医住院起付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社区、乡镇卫生机构为200元,县级医院为300元,外转外治为500元。自2009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一个自然年度每人3.6万元,提高到4万元。这县还建立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实施,将极大地缓解重病患者的就医压力。在一个保险周期内,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可支付15万元,非从业人员和女50岁男60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可支付10万元。通过一系列调整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参保人员待遇,大大降低了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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